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1-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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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10869 号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光科
技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及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9 号——财务类退市指标:
营业收入扣除》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是炬光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
炬光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炬光科技公司实际情
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炬光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具体 具体
项 目 2025 年度 扣除 2024 年度 扣除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87,999.93 62,001.9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781.51 254.4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 781.51 注1 254.40 注1
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
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
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其中:租赁和水电费收入
维修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781.51 254.40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
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87,218.42 61,747.54
注 1:炬光科技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销售产品收入(激光光源产品、激光光学产品、
泛半导体制程解决方案产品、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产品、全球光子工艺和制造服务
业务)和研发服务和加工服务收入,租赁和水电费收入及维修收入等收入属于主
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故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