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普莱得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司浙江普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成电子”)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拟为普成电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担保,普成
电子的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杨伟明先生、韩挺先生、
杨诚昊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
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前述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
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预计担 担保额度占公司
担保 被担 担保方持 是否关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保 总 额 度 2025 年 度 经 审
方 保方 股比例 联担保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计净资产比例
公司 普成 81% 99.68% 0 3,000.00 2.31% 否
电子
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关联交易概述
普成电子的少数股东杨诚昊先生系公司董事,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伟明
先生之子,为公司关联方。
同等比例担保将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 5#楼 2 楼(自主申报)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工机械
专用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 1,411.23 1,631.01
负债总额 1,406.74 1,508.70
净资产 4.49 122.30
营业收入 471.37 1,416.09
利润总额 -117.98 -565.23
净利润 -117.98 -565.2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普成电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
保预计安排。目前公司及普成电子等相关主体尚未签署相关授信或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
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普成电子的少数股东杨诚昊先生
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具体担保的相关内容以届时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杨诚昊先生除发放工资薪金外,未发
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 1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含本次),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7.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4,2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24%。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
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
能够对被担保方的经营和财务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
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诚昊先生、杨伟明先生、韩挺
先生回避了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普成电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普成电子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对
普成电子的经营和财务进行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且普成电子其他股东提供同
等比例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
影响。董事会同意上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
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钱旭 方键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