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西永
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东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永东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231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975,326 股,发行价格为 6.89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64,999,996.14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5,292,499.94 元(不
含增值税)
,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年 12 月 4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78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元)
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357,907,642.83
加:募集资金净额已扣除但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及相应的增值税款 1,342,303.37
减:补充流动资金 99,000,000.00
项目 金额(元)
加:2025 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8,065.5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60,258,011.7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 04531001040033793 101,004,322.2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稷山支行 149195088809 159,253,689.57
合计 —— 260,258,011.79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稷山支行没有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权限,本次由上
级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5 年 12 月,公司与
中德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与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在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建设。截止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41,681,706.12 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金额为 1,578,278.61 元,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021 号),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尚未以募集资金
进行置换。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1,681,706.12 元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1,578,278.61 元,保荐人中德证券出具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故本期公司不存在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募集资金未来将投入募投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26]第 ZB10887 号),认为永东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永东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永东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司规范运作》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永东股份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790.7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900.00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900.0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改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总额(1) 金额
分改变) 总额 金额(2) (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25,890.76 25,890.76 -- -- -- 2027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加工项目
合计 — 35,790.76 35,790.76 9,900.00 9,900.00 27.6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在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
建设。截止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41,681,706.12
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1,578,278.61 元,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核,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021 号),截止 2025 年 12 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41,681,706.12 元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578,278.61 元,保荐人中德证券出具了《中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60,258,011.79 元(含累计收到银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行存款利息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未来将投入募投项目。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违规情形。
注:表中“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均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5,790.76 万元。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赵泽皓 崔学良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