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蓝宇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
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23.95 元。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第 10789 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投资金投资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募投
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经过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一、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水溶性数码印花 35,212.55 35,212.55 35,212.55
墨水建设项目
年 产 12,000 吨 水
水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及总部
大楼建设项目
二、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6,408.87
合 计 50,212.55 50,212.55 41,621.42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
况。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
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将在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
至原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行为。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公告。
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
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
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但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
(四)资金来源
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五)审议程序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的资金安排,提出理
财产品购买方案,经董事长审批后,交由财务部执行。
(六)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从而导致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的风险。
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据公司的资金安排,提出理财产品购买方案,经董事长审批后,交由财务部执行,
并按照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内容记载入相关的财务账簿。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
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的风险检查。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
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
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资金将在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原资金专户。该事项
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蓝宇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人对蓝宇股份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 骏 谢珣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