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
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广益”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2025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新广益2025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20号),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额为70,361.3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2月2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251Z0016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注: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73,031.91 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的
差额部分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吴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胥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银行苏州太湖度假区支行 554739948256 17,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胥口支行 1102261919100212402 16,838.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胥口支行 32250199754809996666 20,000.00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胥口支行 51616500002112 5,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胥口支行 10540601040049480 5,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37060188000320342 9,193.62
合计 73,031.91
注:表格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因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短,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
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73,031.91 万元,
均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51Z0057号),认为:新广益《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广益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重大违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锐 王嘉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单位:万元
募集资
是否已改变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金承诺 调整后投
项目(含部 投入金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 资总额(1)
分改变) 额 (2) (2)/(1) 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额
承诺投资项目
功能性材料项目 否 63,838.30 63,838.30 -- -- -- 2028-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3,838.30 63,838.30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否 6,523.08 6,523.08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6,523.08 6,523.08 -- -- -- -- -- -- --
合计 -- 70,361.38 70,361.38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详见“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对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详见“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