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王科技: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2:31:1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人”)作为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王科技”、“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南王科技及子公司接
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偶徐宇女士将为公司及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5.7
亿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陈凯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凯
声先生和其配偶徐宇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接受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兼总经理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偶徐宇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5.7 亿元,保证期间公司
及子公司无需向上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
供反担保。
  四、关联担保影响
  关联方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偶徐宇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
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本次担保外,陈凯声先生为福建南王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5 月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的综
合授信融资人民币 3,000 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可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六、应履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陈凯声先生和其
配偶徐宇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
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
以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
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八、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凯声回避表决。
  公司及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偶徐宇女士担保事项,能有效满足
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其支付担保费用
或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遵循自愿原则,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偶徐宇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方无需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
付担保费用,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体
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能有效满足公司
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九、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因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凯声先生和/或其配
偶徐宇女士担保事项,能有效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
司及子公司无需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
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南王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忠军             郭西波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南王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