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集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吉华集团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172,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63,248.24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7 年 6 月 9 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日期
及金额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
司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投入以下项
目:
单位:元
项目总投 其中:建设 其中:流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资 投资 动资金 资金
年产 11250 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 吨高
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 吨高
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 吨活
性系列染料项目
年产 3000 吨 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 12,000.00 10,990.00 1,010.00 12,000.00
年产 2 万吨 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
目
年产 3 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 32,108.00 29,064.90 3,043.10 28,090.24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0 50,000.00
合计 191,766.00 129,810.90 11,979.10 163,248.24
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在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3 万吨活
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中的 280,902,400.00 元募集资金调整用于杭州吉华江
东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相关政策
要求,以及国内外市场环境和需求发生变化,公司决定终止实施两个原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年产 11250 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 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
料、11250 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 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和“年
产 2 万吨 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
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业的发展,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
最大化。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4,078.37 万元
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
项目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进度
(元) (元)
年产 3000 吨 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 12,000.00
年产 10 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
项目
年产 11250 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 吨高溶解性高
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 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 46,840.0 10,868.41
系列染料、10000 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
年产 2 万吨 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 26,318.00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100%
合计 163,248.24 75,022.61 -
注 1:公司终止上述“年产 11250 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 吨高溶解性高强
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 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 吨活性系列染
料项目”和“年产 2 万吨 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剩余募集资金 62,289.59 万元,公司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及期间产生的理财收
益和利息收入已用于永久补流。
注 2: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1 月 22 日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市场环境、项目效益及公司实际运营等因素,公司终止实施
上述“年产 10 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由募投项目
“年产 3 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及“年产 3000 吨 1-氨基蒽
醌技术改造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以上项目后,募集资金将继续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公司将积极
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
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
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
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
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
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吉华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吉华集团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 弢 湛瑞锋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