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同和药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议案、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议案》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议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
心 2023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批文签发日为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76 号文)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72,926,162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10.9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799,999,997.14 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发行费用不含
税金额 10,764,128.4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9,235,868.72 元。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883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
期工程
合计 127,707.74 78,923.59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
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
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
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
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必
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
过十二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行。
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且不涉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上述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系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或者选择相适应的投资产品种类和期限,公司将要求受托方在投资产品购买协议
中明确做出保本承诺;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正常进行。
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
和跟踪银行结构性存款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募集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
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同和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核查了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鄢坚 贾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