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 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2: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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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达技术”或“公司”)的保荐及持续
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
则》
对崇达技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拟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不含税)人民币 18,057,376.0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1,942,618.0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2 号)。
     根据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
                   公司
       目(二期)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存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
额为 740,157,785.49 元,加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68,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
额为 908,157,785.49 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虽已到位,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
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
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强
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安全、
合规使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投资需要。通过适度
的低风险理财,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1)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自有资金将主要用于购买风险较低、
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
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
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2)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
集资金的投资品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② 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③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上述拟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和闲
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资金来源合法
合规。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股东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办理具体购买事宜。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投资风险较低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
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及相关工作人员
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
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
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和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
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履行程序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宜,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履
行了现阶段相应的法律程序。崇达技术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对崇达技术(含
下属子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彭   欢       李   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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