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
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医药”或“公司”)2021 年度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和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对百洋医药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
施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64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40,186.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924.3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92 号)。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
额,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号 集资金投入金额 集资金投入金额
合计 70,216.82 70,216.82 34,262.05
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
公司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终止“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
目”,该项目不再实施,并将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 5,000.00 万元(包含累计
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等,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为准)调整用于新项目“百洋品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合计 70,216.82 34,262.05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613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60 万张,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78.8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5,221.15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对上述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150 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合计 102,287.81 85,221.1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号 资总额 额
合计 34,262.05 29,282.37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号 额 额
百洋品牌运营中心建设
项目
合计 85,221.15 32,340.79 -
三、本次募投项目暂缓实施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暂缓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决定暂
缓实施“百洋品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二)本次暂缓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暂缓实施的募投项目为“百洋品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 36
个月,计划投资 65,192.34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55,000 万元(包含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5 亿元),
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建设约 66,000 平方米的品牌运营中心。公司聘请第三方
机构于 2021 年 12 月对该项目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经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三)本次募投项目暂缓实施的原因
基于市场变化、公司发展战略以及“百洋医药品牌商业化北方物流基地”的
落地情况,公司调整现有物流体系的城市布局。近年来,公司陆续在北京、廊坊
等地建设业务分部,持续推动公司多中心发展策略。在此基础上,青岛区域品牌
运营中心的建设进度放缓。鉴于公司现有物流体系的城市布局有所变化,为避免
资源浪费和重复投资,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审慎论证,公司决定暂缓实施“百洋品牌运营中心建设
项目”。
(四)本次暂缓实施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公司对“百洋品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认为根据当
前的市场变化、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公司现有物流体系城市布局的变化,该项目是
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会充分考虑
市场趋势、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战略等因素,审慎评估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项目前景,
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
排,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五)本次募投项目暂缓实施的影响
本次暂缓实施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确保公
司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符合公司中长期的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并将根据
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决定暂缓实施“百洋品牌运营中心建设项
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朱海洲 毕文国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