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研股份”或“公司”)的持
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中研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31 号文《关于核准吉林省中研
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042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902,257,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102,543,821.4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9,713,378.5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
华验字[2023]00054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774.30 万元,
其中累计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20,444.3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管理余额 50,459.91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7,516.32 万元,其中:
以前年度使用 30,774.30 万元,本年度使用 16,742.02 万元(包括募投项目使用金
额 9,809.63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6,932.39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90,225.72
减:保荐承销费 6,886.66
募集资金初始金额 83,339.06
减:其他发行费 3,367.72
减:募集项目已投入金额 30,253.93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1.82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 17,262.39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 874.85
加:募集资金理财投资收益 1,193.98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34,522.03
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52.00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协定存款 29,570.03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大额存单 4,8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吉
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
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 2023 年 9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均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说明
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581020100101151
募集资金专户 10,010.21 活期、协定存款方式
司长春分行 03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071849000400000 活期、协定存款、定
募集资金专户 5,260.02
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19 期存款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市闵行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吉林省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 071046301101525
募集资金专户 - 已注销
行自由大路支行 088888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581020100101166
募集资金专户 18,043.37 活期、协定存款方式
司长春分行 405
合计 34,522.03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2,068.83
万元(其中 2025 年度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603.68 万元),已扣除手续费 1.82
万元(其中 2025 年度手续费 0.55 万元),不存在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
投项目投入。
为便于日常管理,降低募集资金存管风险,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将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431900274610118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账户存款余额 1,723.97 元已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设立的
账号为 581020100101166405 募集资金专户中;上海尚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
号为 0710463011015250888888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账户无余额。2024 年 8 月,
公司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尚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158864048032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账户无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 亿元(含)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
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单位:万元
尚未归还 预计年化
受托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金额 收益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2025 公司银利
定期存款 2025-10-15 2026-4-15 1,000.00 1.00%
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多第 406 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2025 公司银利
定期存款 2025-12-19 2026-3-19 1,000.00 0.80%
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多第 405 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2025 公司银利
定期存款 2025-12-19 2026-5-19 1,000.00 1.00%
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多第 406 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2025 公司银利
注
定期存款
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多第 406 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2025 公司银利
注
定期存款
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多第 406 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2025 公司银利
定期存款 2025-11-10 2026-5-10 500.00 1.00%
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多第 406 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2025 公司银利
定期存款 2025-8-29 2026-2-28 300.00 1.00%
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多第 406 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 2025-11-20 2026-11-19 17,993.37 0.45%
长春分行
尚未归还 预计年化
受托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金额 收益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 2025-11-20 2026-11-19 9,960.21 0.45%
长春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 2025-8-29 2026-8-28 974.62 0.35%
上海市闵行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 2025-5-19 2026-5-18 410.02 0.35%
公司长春绿园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 2025-11-20 2026-11-19 231.81 0.35%
吉林省分行
注:该等定期存款实际于 2026 年 1 月 4 日办理支取手续后收回。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本次拟使用 7,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0.3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6,932.39 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
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已基本投资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
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结余募集资金共计 974.44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结项后将以自有资
金支付)等,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将不再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
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
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同意使用自有
资金支付该项目的研发人员费用,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
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
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 5000 吨聚醚醚酮(PEEK)
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与“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
期,年产 5000 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调整
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6 年 9 月;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后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同意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
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计划通过公司向中研复材(上海)科技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研上海”)提供借款的方式变更为向中研上海增资。根据
“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本项目实施主体中研上海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其中实缴注册资
本金额不超过 3,000.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合计金额不超过该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7,320.40 万元。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
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此借款为无息借款。
公司为保证“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原使用计划变更为公司全部增资至中研上
海,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账户之间串户的情况,对此,公司对前期披露数据进行调整,其中其他发行费金
额调增 560.46 万元,募集资金项目已投入金额调减 560.46 万元。但上述情况并
不影响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余额,相关款项均符合募集资金的用途,
未对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己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
金管理重大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
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
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英成 朱元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9,971.3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742.0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516.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
是否已 项目可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与承诺投入 入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资总额 入金额 金额的差额 (4)=(2)/
部分变 总额 金额(1) 金额(2)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3)=(2) (1)
更) 化
-(1)
年产 5000 吨聚醚醚
酮(PEEK)深加工
否 22,364.57 22,364.57 22,364.57 5,974.09 13,147.00 -9,217.57 58.78% 2026/9/20 673.66 否 否
系列产品综合厂房
(二期)项目
创新与技术研发中
否 5,825.29 5,825.29 5,825.29 338.45 721.70 -5,103.59 12.39% 2026/9/2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心项目
上海碳纤维聚酥醚
酮复合材料研发中 否 7,320.40 7,320.40 7,320.40 3,238.53 6,385.23 -935.17 87.23% 2025/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258.56 10,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 否 34,461.08 34,461.08 34,461.08 6,932.39 17,262.39 -17,198.69 50.0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79,971.34 79,971.34 79,971.34 16,742.02 47,516.32 -32,455.02 - - - - -
筑已竣工验收。公司目前正有序开展设备采购、安装以及调试工作,为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风险并提升资产
流动性,公司在生产线及设备的选型、装配方面,需要根据市场环境和政策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和合理决策。
出于审慎原则,公司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9 月。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2、“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作为保持公司研发创新优势、引领高效研发的关键载体,需与前沿技
术发展趋势、技术创新组织结构紧密匹配。公司上市以来行业技术持续发展,市场需求进一步拓展,基于对
重点研发方向、研发效率、资源利用效率的综合考量,公司对研发环境配置、关键设备选型等进行了审慎评
估,并进行了优化升级。公司把控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质量及长期效益,项目实施进度放缓。出于审慎
原则,公司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9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1,480.0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人民币 561.73 万元(不含税)。2024 年 3 月 6 日完成 1,426.26 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2024
年 3 月 7 日完成 53.79 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2024 年 3 月 18 日完成 561.73 万元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完成置换。上述资金置换情况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6184 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345,220,315.20 元。
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已基本投资完成。为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结余募集资金共计 974.44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结项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则,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可控,在保障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
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技术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募投项目建
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保障项目核心功能的基础上,有效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实现募集
资金投入的合理节约,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导致募集资金形成一定节余。另外,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
款及质保金付款周期较长,按计划将在募投项目未来运行过程中陆续支付。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
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