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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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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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会鉴[2026]7973号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赛龙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聚赛龙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聚赛龙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聚赛龙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
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聚赛龙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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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聚赛龙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
反映了聚赛龙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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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952,15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8,564,56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49,470,740.4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9,093,819.5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8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581号”
《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3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2,5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为7,330,312.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669,687.67
元。募集资金在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已于2024年7月12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验证报告》
(中汇会验[2024]9357号)
。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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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299.46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636.11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为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均已注销。节余募集资金 1,190.5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金金额为 5,920.06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2,339.44 万元,其中存储于募集
资金专户的金额 2,339.44 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
,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为 10,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
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
格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芜湖聚赛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
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子公司聚赛龙(重庆)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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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均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 2025 年 8 月
司合肥分行 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广州滨江东支行 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广州从化支行 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2023 年 5 月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销户
合计 -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2,339.44 万元,其中存储于募集
资金专户的金额 2,339.44 万元 (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为 1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琶洲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顺德支行
合计 23,394,437.54
注: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无签署协议的权限,因此涉及到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由具有管辖权限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代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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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前的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南生产基地二
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62,227,059.31 元、“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
资金为人民币 184,746.00 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4,184,801.81 元(不含
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2493 号)。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限公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先投入“华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华东生产基
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已全部置换。
(2)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置换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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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表
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44,136,138.33 元已全部置换。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西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250,505.00 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为人民币 1,288,802.89 元(不含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9704 号)。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50,505.00 元、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288,802.89 元(不含税),合计 1,539,307.89 元。公司审计
委员会、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
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先投入“西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预先
支付的发行费用已全部置换。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的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延长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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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已全部归还,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同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长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
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
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暂
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审计委员会、
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延长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延长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
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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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或“华东二期项目”)已达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188.86 万元(含现金管
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均已注销。节余募集资金 1,190.52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
无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4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
使用金额 12,339.44 万元,系西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剩余募集资金将依照原有计
划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
度和实际情况,在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华东生产基地二
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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