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9470038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 1-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12
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司农专字[2026]25009470038 号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兴股份)董事会编制
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洪兴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洪兴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
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洪兴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洪兴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洪兴股份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洪兴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旭彬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钟宏
中国 广州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16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洪兴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发
行 23,486,5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29.88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701,776,6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60,875,920.0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0,900,700.00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1000780108 号”验资报告。
(二)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640,900,7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0,935,685.37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596,779,472.67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19,472,372.58
已转出的永久流动资金金额 28,724,520.75
合计 6,860,019.37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6,860,019.37 元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修订并通过。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
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汕头潮南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洪兴(瑞金)实业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
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阳支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山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广东芬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芬腾居家(广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
广东斐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
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南支
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云山支行
广东洪兴实 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汕头潮阳支行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分行
广州洪兴服 饰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广州分行
广东斐物商业管
理有限公司(更名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为:芬腾居家 810368788880010085 688,173.71
广州分行
(广州)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
广州巨石网 络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技有限公司 公司广州云山支行
合 计 6,860,019.37
注:募集资金账户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800273030502012)已于本报告
期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为
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业务布局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情况,拟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
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陈沙公路南,
公司已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 5 月 20 日
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 900 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变更“年产 900 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该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22,000 万元,以实施新增的粤港澳
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监事会、独
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 5,657.02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
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 5,340.33 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316.69 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监事会、独立董事、保
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于 2021 年度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时间距离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经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及公司自查发现,2025 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公司存在
未进行相关审议程序即使用募投项目中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对应资金 1,800 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形。原因为公司财务人员账户识别错
误,购买结构性存款时,误使用了募集资金账户内的资金。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未经审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
公司本次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
理财产品 认购金额 预期年化 告披露日
产品类型 购买日 到期日
类型 (元) 收益率 是否已经
到期
银行结构 保本浮动 8,800,000 2025.1.22 2025.2.11 0.63%
是
性存款 收益型 9,200,000 2025.1.22 2025.2.13 3.17%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未经审议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
公司后续将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完善相关措施,杜
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截止本报告期末,不存在其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六)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
同 意 公司将“年 产 900 万套 家居服产业化 项目”进行 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
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七)变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信息
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信息化管理
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将原拟用于无形资产投资项目
的 2,366.43 万元调整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并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 5 月 20 日
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 900 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变更“年产 900 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该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22,000 万元,以实施新增的粤港澳
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监事会、独
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经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及公司自查发现,2025 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公司存在
未进行相关审议程序即使用募投项目中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对应资金 1,800 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形。原因为公司财务工作人员账户识
别错误,购买结构性存款时,误使用了募集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详见“三、本年度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除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
用的情形。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 1:
编制单位: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64,090.07 2025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47.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2,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625.1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4.33%
截止报告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2025 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期末累计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实现的效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3)=(2)/(1) 大变化
益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900 万套家居服
是 30,724.48 8,724.48 - 6,503.79 74.55% 已结项 1,174.33 4,937.46 否 否
产业化项目
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
意设计产业园(洪兴
否 - 22,000.00 0.54 22,003.27 100.01% 2024 年 11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股份数字创意设计
总部基地)项目
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
否 15,150.97 15,150.97 1,862.16 14,892.60 98.29% 2024 年 7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流中心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扩建及推广
否 8,214.62 8,214.62 84.54 8,214.64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 10,000.00 - 10,010.89 100.1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64,090.07 64,090.07 1,947.24 61,625.19 4,937.46
入总额,故总投入减少,项目产生的效益相比原预计收益也相应减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 结转固定资产,剩余工程尾款尚未支付。
择“不适用”的原因)
不直接产生效益。项目已完工并结转固定资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
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务布局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
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陈沙公路南,公司已取得该土地使
用权。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 900 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
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 900 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22,000 万元,以实施新增的粤港澳大湾区数字
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
的意见。
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 5,657.02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 5,340.3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6.69 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监事会、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 12.82 万元。本报告期末,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 900 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900 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 2,872.45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监事会、保荐机构
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6,860,019.37 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及公司自查发现,2025 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公司存在未进行相关审议程序即使
用募投项目中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对应资金 1,800 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形。
原因为公司财务人员账户识别错误,购买结构性存款时,误使用了募集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详见“三、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除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 变更后的项目可
对应的原承 本报告期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行性是否发生重
诺项目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1) 金额(2) (3)=(2)/(1) 大变化
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
年产 900 万
意设计产业园(洪兴
套家居服产 22,000.00 0.54 22,003.27 100.01% 2024 年 11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
业化项目
部基地)项目
合计 22,000.00 0.54 22,003.27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 900 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暨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 900 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22,000 万元,以实施新增的粤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
表同意的意见。详见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
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年产 900 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属于总部办公基地项目,不直接产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生效益。项目已完工并结转固定资产。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