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兴股份”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洪兴股份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16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洪
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
次发行 23,486,5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二)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40,900,7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0,935,685.37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596,779,472.67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19,472,372.58
项目 金额
已转出的永久流动资金金额 28,724,520.75
合计 6,860,019.37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6,860,019.37 元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二、公司前次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
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
型凭证等),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保荐人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在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三、关于追认前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具体情况
经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及公司自查发现,2025 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公司
存在未进行相关审议程序即使用募投项目中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
项目”对应资金 1,800 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形。原因为公司财务人员账
户识别错误,购买结构性存款时,误使用了募集资金账户内的资金。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未经审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
认。公司本次追认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
理财产 产品类 认购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年化收益率 披露日是否
品类型 型 (元)
已经到期
银行结 保本浮
构性存 动收益 是
款 型 9,200,000 2025.1.22 2025.2.13 3.17%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未经审议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
追认。
截至本报告期末,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追认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取一定理财收益,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关于上述追认事项未能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董事
会已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公司会持续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要
求业务人员学习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防范并杜
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及为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
况进行追认。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经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及公司自查发现,2025 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公司
存在未进行相关审议程序即使用募投项目中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
项目”对应资金 1,800 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未经审议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
追认。本次追认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取一定理财收益,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对于业务人员加强关于募集资金使
用及管理的培训,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 晓 黄自军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