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
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材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聚和材料拟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常州聚和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4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ZF11361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
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2 月 6 日
募集资金总额 308,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2,013.26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适用,189,326.26 万元
累计投入 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进度(%) 用状态时间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常州工程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95.02 2022 年 10 月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不适用
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
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
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注:“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原项目为“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及金属
粉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内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4-001)
。
(四)投资方式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
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
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
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 12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
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622.51 -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800.00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0.36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4.29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50,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0.00
注 1: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 2025 年经审计数据。
注 2: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前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现
金管理产品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全部到期赎回。
二、审议程序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以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常
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
务。
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确保资金
安全。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
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规
定对投资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
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