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大讯飞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或“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科大讯飞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2 号)核准,公司于 2026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90,232,348 股,发行价格 44.33 元/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2026 年 4 月 17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049 号),截
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止,公司已向 14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0,232,348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3,999,999,986.84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 3 个项目:
单位: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432,571.00 398,055.25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
解决,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
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
目的具体投资额。
本次 发行 的募集 资金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完成验 资,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 币
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资金当前尚未予以置换,当前余额为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
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
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
障股东利益。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 万元(含本数),
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
不得为非保本型;(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3)现金管理产品不
得质押。
所有存款产品均存放在已开立的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上。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明确投资金额、选择存款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
理规划,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以上额度内的资金仅用于
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2)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现金管理将合理选择和配置不同
期限的产品。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
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
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购
买适度现金管理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
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科大讯飞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科大讯飞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朱培风 刘子琦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