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世盟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世盟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世盟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53 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7.2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603.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
民币 8,798.6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804.3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6]第 ZB10015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金额
号
世盟供应链运营拓展
项目
世盟运营中心建设项
目
世盟公司信息化升级
改造项目
合计 71,121.13 70,842.31 55,804.31
注:上述各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
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募集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
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回报,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
险,仅投资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
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该额度是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上限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闲置情况
进行现金管理,并依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随时对所购投资产品进行赎回以满足项目资
金使用需求,本次审议的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
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
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的受托方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控制风
险;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
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
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彭妍喆 邢 茜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