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捷汽车: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之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2: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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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之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
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捷汽车”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锁定公司原材料成本,公司及子
公司拟开展铝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
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
生产经营的影响,控制经营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
性。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投机性
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
(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
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
高合约(单边)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
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交易品种及场所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交易品种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
铝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
金。
  (五)期限及授权
  本次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鉴于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由公
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
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且不涉及关联交易,
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
避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
险,具体如下:
  (一)价格波动风险
  当期货行情大幅波动时,实际引发的价格变动与公司预测判断的价格波动
相背离,造成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损失而产生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期货套期保值交
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
相应技术风险。
  (三)政策风险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期货市场波动或无法
交易,从而带来一定风险。
  (四)操作风险
  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操作不完善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
  如果期货合约交易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
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偏差,从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相应
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
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二)遵循锁定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且只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产
品及原材料相关的期货交易品种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
交易操作;
  (三)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业务正常进行;与此同
时,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四)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通讯设施,确保套期保值交
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技术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
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的情况,及时
防范业务中出现的操作风险。
  五、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
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
营的影响,控制经营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具
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为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必要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
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相
应的核算及列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认为:
  (一)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
一定程度上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具备必要性;公司根
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二)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
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
制,杜绝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商品期
货交易;
  (四)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采取
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价格波动风险、
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天风证券对众捷汽车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   韩              周健雯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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