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对键邦股份 2026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
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2026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的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
票据贴现、银行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
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
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以及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该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支持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 2026 年度拟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 亿元的担保额度,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10%,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各项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
授权代表在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决定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银
行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授信和担保具体事宜,
并代表各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和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董事长
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可对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授信和担保额
度进行调剂使用。
上述担保额度以及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该期限内授信及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额度 是
被担保方 截至 占上市公 担保 否
担 是否
担保方持 最近一期 目前 本次新增 司最近一 预计 关
保 被担保方 有反
股比例 资产负债 担保 担保额度 期经审计 有效 联
方 担保
率 余额 净资产比 期 担
例 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公 山东键兴新 自 公
司 材料科技有 司 本
限公司 次 董
事 会
审 议
常州键邦实 通 过
业投资有限 100.00% 0.08% 0.00 5,000.00 2.93% 之 日 否 否
公司 起 12
个 月
内
注:对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但调剂发生时应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
下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山东键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8 月 1 日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闫为民
注册地址 金乡县胡集镇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
经营范围
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
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6 年 1-3 月(未经 43,463.34 5,301.24 38,162.10 6,418.47 934.51
审计)
(二)常州键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姜贵哲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 29 号 8 幢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经营范围 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6 年 1-3 月(未经 3,104.29 2.56 3,101.73 0.00 5.76
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
为准,实际借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
和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
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
合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控
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控股子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
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
合理,本次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董事
会同意本次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0 元。本次公司申请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60%。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无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6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决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
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
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 2026 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拓 胡 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