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以审慎严谨、尽职尽责的态度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蒋淑玲,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科技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
业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现任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
授,同时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股东会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事会会议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 11 月 11 日后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2025 年度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的所有会议,未有缺席或者委托他人情况。
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拟公开披露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
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安排情况;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安排、本期
财务报表审计关注重点事项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2025 年 3 月亲临审计现场积
极督促其按质如期完成审计工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年 3 月、2025 年 5 月、2025 年 6 月到公司园区现场调研,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深入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
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2025 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积
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培训与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2 月参
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奋力开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资料学习,6 月 19
日参加了河南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条款解析与探讨线上学习,
培训班,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
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
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三、2025 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次会议及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
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公司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等
议案时,本人充分了解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及对公司的影响,就关联交易等事项
进行了深入讨论,认真审查了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
认为 2025 年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相关议案。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
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
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
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将董事会由五名董事调整为
九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同意程林芳女士、彭海星先生、
潘云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刘青林先生、张红安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聘任程林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李林林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本人审查了上述
候选人资历和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现象,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
件。
(五)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股
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19 项公司制度进行修
订或制定,经核查,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
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薪酬按照股东会决议发放;执
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
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为公司激励计划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
司经营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期内,履行了对公司及股东的忠实勤
勉义务,对重大事项进行了独立判断和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新的一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继续依法合规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现场调研等,深入了解公司实际
情况,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诚信忠实、
勤勉尽责。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