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南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自 2025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
或“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与要求,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
勤勉地履行职务。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各类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严治邦,1997 年 11 月出生,法学学士。2020 年加入北京天达共和(杭
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
问及破产管理等业务。执业期间,曾参与多起并购重组、破产重整法律事务的办
理,主办民事、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二百余件,并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
顾问或专项法律服务。自 2025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的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
项均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在与其他董事充分讨论后,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
票,未提出异议,亦无反对或弃权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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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严治邦 2 1 1 0 0 否 1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考核
委员会成员。2025 年度,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严治邦 1 1 0 0
召集人
时间 会议届次 涉及事项 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
体事项开展审计、咨询或核查工作,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
开董事会会议,也未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同时,本人未发现
公司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因此未发表独立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均认真审阅资料、充分了解信息,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
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
规与制度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深化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
的认知与理解,持续提升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意识与履职能力,为
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意见与建议。
除上述通过参与董事会审议、提升履职能力等方式间接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外,本人还积极探索与中小股东直接沟通的渠道。在日常工作中,本人注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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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关注中小股东的提问与诉求,对于涉及公司经营管理、
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方面的疑问,均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予
以回复,确保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时性。同时,在公司召开的投资者说明会及
其他公开交流活动中,本人亦主动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将
其作为履职决策的重要参考,力求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合理
关切,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5 年 9 月、11 月及 12 月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现场工
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长 7 日。期间,重点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体系
运行情况及财务核算规范性展开调研,通过与管理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
等负责人座谈交流,实地考察生产车间与业务流程,查阅财务报表、审计资料及
重大合同文件,深入了解公司主营业务进展、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及潜在风险
因素。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及经营层提出改进建议,督促公司完
善内部管理机制,提升运营效率。
现场调研中,本人重点走访了公司位于诸暨、宁波鄞州、杭州临平的主要生
产基地,深入车间一线,详细查看 BOPET 薄膜、BOPP 薄膜及 CPP 薄膜等主导产
品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运行状况与质量控制体系。通过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一
线技术人员交流,了解各产品线的产能利用率、原材料采购及库存管理情况,以
及公司在节能降耗、工艺改进方面的具体措施与成效。同时,实地考察公司研发
中心,听取研发团队关于新产品研发进展、核心技术突破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的汇报,关注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技术储备与创新能力。此外,还与管理层就市
场竞争格局、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展开深入探讨,重点了解公司在
拓展新兴应用领域、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品牌影响力等方面的具体计划与实施路
径。
通过上述现场工作与多渠道沟通,本人对公司实际运营状况、核心竞争力
及潜在风险形成了更为全面深入的认识,为后续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了
坚实基础。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定期报告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已按时编制并披露《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呈
现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与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公司经营状况。本人认真
研读该报告并重点关注关键事项,此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均就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与披露程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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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可靠,真实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
已对上述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慎核查。通过查阅骆平先生、
周明良先生、钟民均先生的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
录证明、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等材料,并与
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访谈,重点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职业操守
及过往履职表现。经核查,骆平先生在企业战略规划与运营管理方面表现突出;
周明良先生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治理经验及资本运作能力,熟悉信息披露规则;
钟民均先生拥有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和多年财务管理经验,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财
务稳健运行。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合法有效,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本人及提名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
程序规范透明,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
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守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
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与各方充分沟通,积极推动公司
发展与规范运作。在此过程中,本人凭借专业知识,始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学决策提供积极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
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严治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