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瓷电子: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达松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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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袁达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
格按照上述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袁达松,男,1971 年 6 月出生。中山大学法学学士、经济法学硕士、经济法
与政府经济管理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后,
清华大学法学院与美国天普大学美国法学硕士(TSINGHUA/TEMPLE LL.M.),
澳门大学杰出访问学者(Distinguished Visiting Scholar of Macau University)。
员、讲师。2007 年 7 月起就职于北京师范大学,历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副教授、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宏观调控法-金融法
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会长、
北京市金融服务法研究会副会长、世界经济法学会(澳门)副会长、中国人民大
学美国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山大学北京校友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
立法咨询专家,以及仲裁员、执业律师。2025 年 1 月 17 日起任中瓷电子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年度我对董事
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董事                     方式参                次未亲自出
      应参加董      席董事          董事会次   董事会           东会次
姓名                     加董事                席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数
                       会次数                 会议
袁达松     7        1      6     0      0     否       5
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以及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共参加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会议 3 次,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计机构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30 日,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审计与风险管理计划的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2025 年度共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具体审议情
况如下:
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4 项议案;2025
年 8 月 22 日,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
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均得到及时反馈。未出
现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
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
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
中切实履行职责,并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情况,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
客观、公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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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作用。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业务发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
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治理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建
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流与沟通,掌握了最新的监管要求与动态以及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投资者关系
管理等信息,对有效监督起到了积极作用。
治理中的作用,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认真学习各项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不断提高
自身认知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
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能力。
  (六)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间不少于 15 天。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
领域优势,同时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通过电话和邮件、视频
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保障
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合理性,并且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忠实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
了事前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2025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
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跟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定价公允,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
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真实地反
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议案》,经审查,交易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报告期内,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北京国联万众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分公司、北京国联万众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均完成与公司签订的《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中所承诺的 2025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 27,867.65 万元、15,682.25
万元、扣非前净利润 5,047.3 万元、扣非后净利润 3,082.48 万元。河北中瓷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业绩实现情况良好。
  (四)选举公司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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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候选人、副总经理候选人的履历,
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情况后认为相关董事及副总经理
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公司各定期报告项目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本次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
服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营情况,准时出席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勤勉、忠实、诚信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结合自身法律专业知识,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报告人:袁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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