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骆建华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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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
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骆建华,出生于 1964 年 6 月,无党派人士,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其他国
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副会长,科达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桑德国际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
任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首席环境政策专家,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
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议事项,亦没有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情况                   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大   出席股东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未能亲自出席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董事会会议
                                                      —   1 —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组织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2 次,未委托出席,亦未缺席会议。
审议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
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
责任和义务。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组织提名委员
会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4 次,未委托出席,亦未缺席会议。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裁的议案》,同意提名马廷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候选人;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提名田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候选人;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
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志轩先生、谢广明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唐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 年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子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秘候选人。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次,未委托出席,亦未缺席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   2 —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行使以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司股东大会,积极与中小股东等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实地调研,对公司进行考察,现场工作时间为 10 天,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
沟通交流,给予本人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
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
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预计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
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3 —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战略聚焦,剥离非核心业务,进一步优化资源配
置效率,集中优势资源发展工业烟气治理及水务运营主业;有利于实现环保业务的专业
化整合和规模化发展,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同时,本次
交易有助于加速资金回笼,优化公司财务状况,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整体资产运营
效率。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
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四川省
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
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定期报告等议案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
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三)聘任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
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   4 —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马廷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田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
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王志轩先生、谢广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唐鸿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子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六)股权激励相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
象共 14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008,000 股。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71 名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公司对前述
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9.80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 16 名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公司对前述人员已获授
                                               —   5 —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80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经过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公司对首次授予 169 名激励对象所持 769.95 万股
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对预留授予 14 名激励对象所持 75.6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
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经过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
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除上述股权激励回购事项外,未发生其他回购股份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
的判断。多次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并对涉及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调研、
论证、分析。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本人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本人正式
离任。在此本人感谢公司及全体股东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信任和支持,衷心祝愿公司
前程似锦,再创辉煌!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骆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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