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亭酒店: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婷婷)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2: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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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君亭酒店”)第三届、
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君亭酒店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占董事人数超
三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为俞婷婷女士、魏洁文女士、孙晓鸣先
生。其中包括 1 名法律专业人士、1 名行业专业人士及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俞婷婷,女,1982 年 2 月 24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 6 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并取得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职于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2005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国浩律师(杭州)
事务所,并于 2015 年 6 月成为该所合伙人;2021 年 3 月至今任君亭酒店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了会议并参加表决,本人的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数
                                            事会会议
俞婷婷       5     4       1      0      0      否      2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
       (三)日常职责履行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包括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
  员。在 2025 年,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领域的优势,在各委员会中积极发表观
  点,并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为公司规范发展提供了合理化建议,确
  保董事会在审议重大事项时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从而切
  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真审核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作
  为法律专业的独立董事,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
  出建设性意见,审核并监督规范独立董事提名程序,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
  资格和能力,并在审计过程中,关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中发现的潜在风险、
  审计重点等重要问题,与审计项目负责人保持了持续、深入的沟通。
  (四)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会议、电话沟通、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公司一线运营
团队保持紧密的沟通联系。本人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和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运行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掌握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规范
运作情况。同时,本人也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并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累计 15 天。
  公司管理层对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给予了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向公司独立
董事汇报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征求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对于
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公司管理层能够及时落实,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行职责提
供了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五)与财务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在编制定期报告的过程中,本人充分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度经营状况和
关键事件进展的详细汇报,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中发现的潜在风险、
审计重点等重要问题保持了持续、深入的沟通,认真听取并审议了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汇报,并督促其严格按照规定和时间要求完成年报审计工
作,以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六)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报告所述期间内,本人充分利用了诸如定期召开的股东会、在线交流平台
等专门沟通渠道,与公司的中小股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沟通。为了更有效地履
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职责,本人接受了相关的专业培训,提升了与中小股东沟
通的能力,确保能够充分理解并满足他们的需求和期望。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变更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并购重组事项。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
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将董事会成员人数增至 8 名(新
增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并正式取消监事及监事会设置。
  报告期内,公司原董事甘圣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职务。经董事会提名,
赵可先生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正武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
薪酬水平,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七)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聘用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4,451,0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
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相应调整。
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4,451,0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0.75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4,583,828.45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人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
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在报告期内遵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披露了定
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一系列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了相关
信息披露。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利用法律专业知识
和经验,在参与公司治理、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特别是在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方面履行了应尽职责。为适应治理结构变化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
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制定及修订的多项核心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基本的内部控制体系,
本年度内控体系总体运行有效。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全年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
出席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
司经营的可持续性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 2025 年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
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十三)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赋予的职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
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严谨、认真的态度,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意
见,增强、提升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
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俞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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