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宋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宋乐,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兴业
全球基金管理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兼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上海嵘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
海嵘茂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珂茂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内
蒙古泰领盛耀药业有限公司监事;杭州盛耀药业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上海量客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应出席董 现场或通讯表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姓 缺席董事会 列席股东会
事会会议 决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会 次未能出席
名 会议次数 的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议次数 会议
宋乐 10 10 0 0 否 6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
阅读、详细研究了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5 年
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
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及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
的各项工作,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充
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并对定期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
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时督促审计工作的开展,对审计机构出具
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
关工作,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
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 2024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
组织审计委员会的相关会议,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认真审阅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计划,并听取相关工作总结汇报,关注公司重点审计工作的
情况。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等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督促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有序推进,确保公司财务报
表编制、年度审计等工作顺利开展。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邮件、短信、微
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充分了解公司业务、熟悉公司行业特色、询问市场环境变化等相关情况,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
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
过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与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利益。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
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
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并公开披露了相关公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上述
事项及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仔细审阅,认为公司编制相关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签署了无异议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前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系公司聘请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能够遵照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且
前述非独立董事薪酬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独立
董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单独
发放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四
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
代表董事陈永宁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会各项议案,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
员会作用。此外,积极利用自身的会计专业经验,在财务决策、内控管理等方面
提出专业意见,辅助公司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财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助
力公司财务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加强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合作,有效监督
公司内控规范实施,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