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瓷股份”)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客观公正,忠实履
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
(一) 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李玲,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0 年 11 月,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土地评估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曾任长沙市粮食系
统所属国有企业出纳、会计、财务负责人、湖南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经理及负责人、湖南湘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经理、湖南佳诚税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税务审计负责人,现任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法人代表,
长沙燃气实业有限公司、长沙麓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本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本人未曾服务于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5%及以上已发行
股份的股东单位,没有参与任何形式的职业服务,不存在从公司本身,以及公司
的主要股东单位或其他与公司存在潜在利害关系的机构获取任何未经披露的额
外利益行为。不存在任何可能损害或质疑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状况。
二、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或通讯出席的方式参与了所有年度内召
开的董事会会议、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会。2025 年度,本人对
董事会会议及本人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
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公司现场工作总计 15 个工作日,对已知的公司生
产经营环节的相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具体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姓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 列席股东
名
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会次数 会次数
李
玲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落实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充分配合独立董事
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的运营状况,确保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治
理。独立董事不仅出席了所有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还积极参与其所任职的专门
委员会的工作,如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等,对重要议案进行审议。
充分支持了独立董事行使职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序 意见
会议届次 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号 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第十六次会议 并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第十六次会议 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第十六次会议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第十六次会议 大差异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第十六次会议 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第十六次会议 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
第十八次会议 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第十八次会议 案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第十八次会议 票预案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第十八次会议 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第十八次会议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
第十八次会议 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十八次会议 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
第十八次会议 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宜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醴陵市致誉实业投
第十八次会议 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邀约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第十九次会议 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第十九次会议 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
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十九次会议 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第十九次会议 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第二十次会议 案》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在深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购置
第二十次会议 办公用房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十次会议 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议
第五届董事会
议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三次会议 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第三次会议 案》
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与资产管理制度>的议
第四次会议 案》
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一) 关联交易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本人对
营必要性且遵循合法程序进行,定价公正合理,并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及非关
联股东权益。这些交易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决策程序合
规,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未出现违规使用、投资或存放募集
资金的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本人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进行了详尽审查,并就 2025 年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方案进行了评估。本人认为,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出公司对内部治理结构中关键角色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有
效设计。充分考虑了市场竞争力、公司业绩、个人职责以及风险承担等因素,确
保了薪酬体系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四)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认可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严格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运营实况制定,切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状况,
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日常运营和长期稳健发展。
四、其他工作
(一)2025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25年度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25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度董事会的各次会议中,本人对审议的广泛议题及决策过程表示
满意,涉及财务、投资、关联交易、内控等核心领域,彰显公司规范运作和重大
事项严谨管理。本人与其他董事秉持公正独立原则,在利润分配、资产减值、日
常关联交易等议案上深入探讨并一致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运用、募投项目调整、
审计机构续聘以及闲置资金利用等关键问题上展现出灵活应变能力和资源优化
配置的智慧,以股东利益为核心进行决策。
今后,本人将重点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等方
面,持续强化监督机制,严防潜在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运营稳定。本人将
继续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
经营效率,保障所有股东权益,并为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本页无正文,为<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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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