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 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志英)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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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赵志英)
  本人作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严格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
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
履行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志英,1973 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
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河南省会计领
军人才,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现任河南宏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首席
合伙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
积极查阅资料,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
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
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独立董事   2025 年应参加董事   现场参加    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赵志英         2         2        0       0      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   2025 年应参加股东    现场参加    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赵志英          1         1        0         0     0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
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
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并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本人专业所长,为公司的
风险防范提出合理建议,进一步健全公司内控,促进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
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的探讨交流,维护了审计
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等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
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
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
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
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一)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对拟聘任审
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与公司
及关联方无关联关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应的独
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大华所在 2024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相关
咨询服务等业务。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务部门、董秘等管理层人员进行沟通;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关注
公司舆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提出专业意见建议。报告期
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0 天。
  五、其他工作情况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新的一年,
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
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
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的作用。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
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七、联系方式
  姓名:赵志英
  本人的电子信箱:1792848175@qq.com
                              独立董事:
                                      赵志英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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