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董事及股东:
本人作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按
要求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股东会,慎
重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丽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7 年 9 月生,工学博士,
中共党员。长期致力于材料力学结构分析等问题研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 1 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项,山东省重点研发项目 1 项,发表核心以
上期刊论文 30 余篇,获山东省教学成果奖 3 项,省级优秀指导教师 1 项。现任
山东理工大学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教授。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有董事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
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
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的
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李丽君 5 5 0 0 0 无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员,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人通过定期查阅公司财务报表、
听取负责审计监察工作部门工作汇报等,深入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口径与财务状况,
并为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合理的建议;通过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定期
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部门联络,对公司内控建设与执行情况予以监督;报告期内,
本人按时出席审计委员会的 4 次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情况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听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
作进场前的工作汇报,了解审计单位划分范围、审计程序的具体开展等情况,并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评价,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和监督作用,并督促公司信息披露部门及时、完整、准确的披露公司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结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以及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关键信息,协同与会
委员对公司薪酬政策与制度的修订、具体执行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
会后密切跟进落实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
略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研发方
向、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 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时参加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10 项相关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
进投资者、放弃有限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
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经查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检查募集资金银行
账户余额及资金转账记录,查阅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会议文件,查阅
公司披露的临时报告等资料,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及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擅自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
安排、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关键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积极推动内部审计机
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重要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
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
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
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不定期的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
证券部进行沟通,了解中小投资者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等渠道反馈的问题,
并就了解的相关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沟通,向其反馈中小投资的诉求。
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会议的时间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了
多次现场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十五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
进展情况、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等。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
方式与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时刻
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
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营运动态。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
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忠实与勤勉尽职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具有
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管理更加规范,经营更加稳健,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
发展。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务过程中所给予的积
极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
独立董事:李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