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勇:男,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1年9
月至1997年1月,任大连佳地针织厂财务经理;1997年2月至2003年10
月,任大连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合伙人;2003年11月至2015
年5月,任大连君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15年6月至
年6月至2022年6月,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
分所高级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合伙人;2020年9月至今,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
者成员,未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保持
独立性的规范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司章程,认真履行相关制度赋予我们的职责。
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
必要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判断
后投出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下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没有缺席的情况,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
体参会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 异议事项具体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称 建议 况 情况(如有)
控制制度及执行情
况,认真听取了公
对公司年度财务报
司风险管理部内审
告的两次审阅意
工作报告及内审工
见:审计委员会在
作计划,审核了公
年审注册会计师
审议《公司 2024 年 司所有重要的会计
进场前审阅了公司
度审计报告》、
《审 政策。2. 对会计师
编制的财务会计
计委员会关于 2024 事务所审计工作的
报表,在年审注册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 督促情况:审计委
审计委员 会计师进场后通
会 过多种方式加强与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 工作规程的要求和
年审注册会计师
评价报告》、《公 审计计划,履行监
的沟通,在年审注
司 2025 年内部审 督、核查职能,关
册会计师出具初
计实施方案》 注审计过程中发现
步审计意见后再一
的问题。三次发函
次审阅了公司财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务会计报表,并形
按照确定的审计计
成书面意见
划完成审计工作,
并在约定时限内出
具初步审计意见、
提交审计报告。3、
向董事会提交公司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的总结报告。
对会计师事务所
对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
做出了评价
责情况的报告
对《公司 2025 年半
审议《公司 2025 年 年度财务报告》进
半年度财务报告》 行了审查,并形成
审核意见
对《公司 2025 年第
审议《公司 2025 年 三季度报告》进行
第三季度报告》 了审查,并形成审
核意见
审议《关于续聘会 对拟续聘会计师事
案》 并形成审核意见
对公司董事、监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汇总报告
了审查,并形成审
核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
对公司回购 202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薪酬与考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核委员会 2025-04-28 期解除限售条件未 无 无
票事项进行了核
成就暨回购注销部
查,并发表审核意
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见
的审核意见
审议《关于修订< 对修订《董事、高
公司董事、高级管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理制度》进行审议,
度>的议案》 并形成审核意见
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召开日期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内容
日 涉及事项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发表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日 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修订稿)》、《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日 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5年度,本人未发现有需要独立行使或一同行使独立董
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实施方案》,通过
电话会议形式对公司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沟通。
与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前、后的沟
通:审计前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5年度审计工作参加人员及审
计计划的安排并交换了意见,并就2025年年报审计的具体事项进行了
讨论沟通。在年度董事会前,听取了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业务状况、
经营成果、重大事项的汇报,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确保年报
按时、准确、全面披露,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
通交流工作,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本人今后将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积极参与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
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现场或电话、网络等方式按时出
席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动向公
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公司未来发展建言献策。2025年累计
为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6天,本人履职期间得到公司相关部门和人
员的积极配合和协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详见本报告之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的事项)的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上述报告均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均对
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股
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程序合
法合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
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与子公司及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的资
金往来;公司不存在违规的对外担保。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度第六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上述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公司内控建设、财务状
况等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会议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我们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各类媒体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
上述方式,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
露,并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
同。
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
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了部分制度性文件,
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公司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
效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
了良好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怎样做一个合格的上市公司董监高”、“重
组新规背景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机会与挑战”等直播培训。本人高
度重视履职能力提升,不断加强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
要求、独立董事规范履职等法规制度的学习,以便更好地履职尽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
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司各方面的情况,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
通,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
提供专业意见,并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加强自身学习,提
升履职能力,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履行应尽的职责。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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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