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孟兆胜:男,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
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土地估价师。1983年7月至1993年4月,在
内蒙古财经学院会计系担任讲师;1993年5月至1997年7月,任海南资
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师;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海南惟信会计师
事务所副所长;2000年1月至2009年12月,历任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主任评估师、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任海南中博
汇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25年2月,任北京卓信大
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总经理,2025年3月至今任评估师;
曾于2014年6月至2020年9月担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
者成员,未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保持
独立性的规范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司章程,认真履行相关制度赋予我们的职责。
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
必要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判断
后投出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下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没有缺席的情况,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
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专门委 提出的重要意 其他履行职责 异议事项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员会名 见和建议 的情况 体情况
称
审议《公司 2024 审议通过了《公
战略委
员会
的报告》 务决算的报告》
对公司董事、监
事、公司高级管
薪酬与 情况汇总报告 及考评进行了
考核委 审查,并形成审
员会 核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对公司回购
激励计划第一 股票激励计划
个解除限售期 部分限制性股
解除限售条件 票事项进行了
未成就暨回购 核查,并发表审
注销部分限制 核意见
性股票事项的
审核意见
审议《关于修订 对修订《董事、
<公司董事、高 高级管理人员
酬管理制度>的 进行审议,并形
议案》 成审核意见
对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拟聘
关于拟聘任高
任公司高级管
提名委 级管理人员任
员会 职资格的审查
生的任职资格
报告
进行了审查,并
形成审核意见
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召开日期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内容
发表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
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修订稿)》、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三)2025年度,本人未发现有需要独立行使或一同行使独立董
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实施方案》,通过
电话会议形式对公司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沟通。
与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前、后的沟
通:审计前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5年度审计工作参加人员及审
计计划的安排并交换了意见,并就2025年年报审计的具体事项进行了
讨论沟通。在年度董事会前,听取了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业务状况、
经营成果、重大事项的汇报,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确保年报
按时、准确、全面披露,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
通交流工作,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本人今后将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积极参与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
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现场或电话、网络等方式按时出
席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动向公
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公司未来发展建言献策。2025年累计
为公司现场工作时间16天,本人履职期间得到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的
积极配合和协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详见本报告之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的事项)的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上述报告均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均对
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股
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程序合
法合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
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与子公司及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的资
金往来;公司不存在违规的对外担保。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度第六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上述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公司内控建设、财务状
况等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会议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我们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各类媒体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
上述方式,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
露,并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
同。
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
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了部分制度性文件,
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公司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
效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
了良好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怎样做一个合格的上市公司董监高”、“重
组新规背景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机会与挑战”等直播培训。本人高
度重视履职能力提升,不断加强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
要求、独立董事规范履职等法规制度的学习,以便更好地履职尽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
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司各方面的情况,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
通,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
提供专业意见,并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加强自身学习,提
升履职能力,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履行应尽的职责。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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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孟兆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