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龙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本人王龙基,高级工程师,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名誉秘书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现
兼任上海广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颖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上海《印制电路信息》杂志社社长兼常务副主编、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
的规定。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
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出任公司独立
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
独立董事继续保持了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出席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 参与审 参与提 参与战 参与薪酬
席董 亲自出 计委员 名委员 略委员 与考核委 参与独立董
姓名 投票情况
事会 席次数 会会议 会会议 会会议 员会会议 事专门会议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除需回避表
王龙基 8 8 7 1 2 2 1 决事项外,
均投赞成票
姓名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龙基 4 4 0 0
本人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每次会前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了解及提出建议等。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
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
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了解审计工作情况、听取
会计师及公司内控部门对审计安排、审计策略和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事项的汇报,确保
相关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出席会议、沟通交流等方式积极参与公司现场工作,累计现场
工作天数达 15 天。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
书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股份回购等事项,并就相
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本人持续关注宏观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
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此外,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积
极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
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工作,编制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聘请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
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
本人对拟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及职业素养等情况进行了认真
审查,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
事的提名、审议和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实施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及授予数量的安排等事
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务,在董事会中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依托自身专业知识,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变化,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积极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建言献
策,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龙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