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饶立新先生、程文明先生、翁卓
君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 2025 年度在任的独立董
事饶立新先生、程文明先生、翁卓君先生及报告期离任的独立董事刘卫东先生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独立董事饶立新先生、
程文明先生、翁卓君先生、刘卫东先生均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
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