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华集团: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绵化)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1: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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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吴绵化: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1987 年至
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2003 年至 2010 年担任灌南宾馆和连云港金佩置业有限公司财务
负责人,2010 年至 2016 年担任连云市华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2017 年至 2020 年担任苏
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分所会计师,2021 年至今担任北京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
会计师。2024 年 5 月起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也不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
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应出席股东会   实际出席股东
  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吴绵化      6        6         0      3        3
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及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
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是否出席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关联交
                                          是
          专门会议            易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于本人 2025 年任职期内的专门委员会会
议,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依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并关
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
  本人通过多次现场听取汇报,深入掌握公司日常运营状况及潜在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会
议中独立发表意见并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实施监督与核查。在生产经营层面,重
点关注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及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与执行状况,并就经营管理事宜与管理
层开展深度沟通。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跟
踪外部环境与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为经营管理工作建言献策。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视与公司中小股
东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并向公司反馈,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作时段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规范运作状况,同时密切关注行业
环境变化。通过电话、会谈、邮件等多元沟通方式与公司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
事项进展,并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助力公司董事会实现科学决策。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双方保持定期沟通,确保本人能够及
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并获取作出独立判断所需的资料,保障了本人与其他董事享有同
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与人员支持,并指定专门部门及人
员协助本人开展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本人充分发挥在财务方面的经验和专长,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是为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
关政策规定,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
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
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经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的制订和发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章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吴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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