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
《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本着对公司及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凭借丰富
的影视行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强,1964 年出生,北京大学文学学士,北京电影学院电影美学硕士
研究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儒意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首席内容官。曾任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北京电视台副
总编,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阿里巴巴影业公司 CEO,北京儒意欣欣
影业投资有限公司艺术总监。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经查阅相关文件,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重
大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在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
认真听取股东以及其他董事意见,在审议董事会全部议案尤其重大事项时,细致
研读相关资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规范、高效。本人坚持“客观、独立、审慎”原则行
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职责,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人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姓名 加董事会 式出席次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数 席会议
张 强 11 11 10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设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事专门会议。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会议
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会议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3 3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0 0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本人作为影视行业资深管理人员,能够利用自身专业优势,
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议,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
权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就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管理层进行交流,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困境与机
遇提出了专业性建议。本人认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 2024 年财务决算审计
方案以及审计工作计划,并高度关注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进
展情况,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严格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现场办公职责,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股东会以及与管理层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战略、财务状况和内部治理
等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高度关注社会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
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积极掌握公司运营情况,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促进了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
立董事的沟通联系,并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
的各项工作,通过会前汇报、重大事项专项沟通、日常联络等方式,协助本人及
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点项目进展。在股东会、董
事会以及专门委员会召开前,公司及时向本人提供了全面、完整、准确的会议材
料。对本人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公司予以积极采纳并补充完善,为本人对相关事
项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并就投资者在业绩说明会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听取中小股东建议,及时跟进公
司召开业绩说明会及上证 E 互动平台中小股东提问等情况,主动了解公司中小股
东重点关注的事项以及对公司的评价,并积极关注公司舆情动态,在履行职责时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培训情况
了 2025 年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专题培训。公司及时协助报名,为本
人日常履职提供了优质的基础服务,积极有效地配合完成了培训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认为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各关联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
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
持有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及业务置换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满足公
司整体战略布局,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歌华有线
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本人
对本次同业竞争变更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广播电
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对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进行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
后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真审核,经核查,公司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合规,且被提名
人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合法,符合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本人未发现有《公司法》、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始终遵循“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履行职责,
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在保障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内部治
理水平以及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及时关注公司的行业形势、经营现状以及发展机遇等情况,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
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