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世辉)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1: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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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世辉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酒鬼
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我作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恪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职责,全程参与公
司董事会会议,以实地调研、现场考察形式督导公司生产经营工作,
就重大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履职全程秉持勤勉忠实、恪尽职守原
则,切实发挥独立董事职能,有力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介绍
  本人李世辉,管理学博士,现任中南大学会计学教授,中南大学
商学院会计研究中心副主任,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我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我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次,出席公司股东会会议 2 次,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实际参会   亲自出   委托   缺席
                                参加股东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对董
事会议案及公司相关事项提出异议;会议期间积极参与研讨、发表专
业建议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委员会委员,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应出   亲自出   委托   缺席
   类别      席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报告期内,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实际出席 3 次。
会议期间,我对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关键事项严格审核、审慎
研判,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赴公司现场调研的时间,
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保持有效沟通。2025
年 6 月,我实地走访公司酿酒车间、基酒库及新建生产厂房等,全面
掌握公司项目建设进度、现金流、基酒储备、库存产品等情况;12
月,我专程参加公司组织的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与风险防控专题培训,
进一步强化自己的合规意识,提升风险研判与处置能力。同时,我持
续跟踪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落实情况及各项重大事项推进动态,结合
公司运营实际及时反馈建议,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指导职能。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
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阅定期报告的财务信息情况
  报告期内,我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一季度财
务报告、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经审阅,
我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规定,能够真实地反
映各个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审阅关联交易议案情况
  报告期内,我审阅了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根本利益,该关联交易议案完全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范与要求;我对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经确认,中粮财务公司作为非
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开展、操作流程及内部风控体系均严格依照国
家法律法规规范运行,未发现存在重大风险管控缺陷。我认为,公司
与该机构开展的关联存贷款业务属于正常商业经营范畴,交易公平合
理、风险完全可控,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内容真实、依据充分、客观公正。
  (三)审查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
保相关事宜开展专项核查,通过细致审阅财务报告及董事会各类资料,
确认公司在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半年度期间,既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及
非法人单位、个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未发生任何违规担保相关问题。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依据证监会、深交所监管要求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全程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财务与
内控审计工作。审计启动前,我深入了解该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
划,督促公司相关部门与其严格按计划推进年报审计;审计实施阶段,
我持续跟进工作进度,协调并督促相关审计事项按计划推进;审计报
告出具后,我牵头组织审计委员会会议,完成对审计报告的全面审核
与确认。
  (五)审查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就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议案开展专项
核查。经审核,确认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决策流程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所持有
有效的证券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质,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审计工作中恪守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意
见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经营与财务实际,完全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
  (六)审阅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报告期内,经审阅公司 2024 年利润分配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
中国证监会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持
续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投资者,有助于进一步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
象,增强公司市场认可度。
  (七)审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细致审核了公司 2025 年度高管薪酬方案及相关绩
效考核方案,经核查确认,上述方案紧密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与经
营实际,遵循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考核指标设置科学合理,兼具
激励与约束效能,能有效激发高管团队履职活力与创新动力,为公司
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扎实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未
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
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
  四、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出席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以及
听取市场对公司治理、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持续关注行业机
构及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各类舆情信息;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治理要求履职,进一步深化对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及
公众股东权益保护要求的理解,不断提升履职的专业性与规范性。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行使表决权,客观公正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全力保障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我将严格遵
循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持续坚守履职准则,勤勉尽
责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织
的各类会议,深入钻研履职要点与工作方法,将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作为核心工作目标,着力助力公司提升治理水平,扎实推进董事会
建设,为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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