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苏坤)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1: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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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苏坤)
  本人作为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新材”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积极认真地出席了
董事会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并充分发挥我的经验和专长,
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在2025年度任期内(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
  苏坤: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
(CPA)。现任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彩虹集团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自 2023 年 10 月 16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因个人家庭原因已于 2026 年 3 月底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
辞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等一切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
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应出席的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参与了董事会会
议及股东会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讨论与审议。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会议案未提出异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次数
       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苏坤     8      1        7    0     0          7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本人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
于提交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
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
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租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
表意见。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5        0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进行了有效沟通,了解公司内控年度工作计划,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内审工作计
划,并就相关安排进行讨论沟通。本人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审计进度,
并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以及分别于2025年5月26日、10月27日、12
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的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开展与投
资者的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平
时也留意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和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
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实地考察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
现场沟通、视频会议和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同时,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
时准确传递,为我开展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的
工作,以使我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七)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证监会、上交所和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相关培训,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相关情形。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本人经查阅、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和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认为公司本次延
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
披露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时、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各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
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
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财务负责人任铁先生辞职,公司进行了新任财务负责人的
聘任工作。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经审阅新任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个人
履历等资料,认为新任财务负责人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新任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本人作
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核查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的执行情况,认为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相关事宜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程序合法合规。
   (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定锁定期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届满,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考核指标已全部达成。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对符合归属条件的 118 名持有人所持有总份额的 40%进行归属,对应的股票数量
为 1,872,1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考核指标均已达成,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三星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三星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积极推动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进一步加强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及时披
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
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公司信息。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勉的精神,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衷心祝愿公司未来发展越来越好。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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