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软件: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1:49:2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勤勉履职,积极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通过参与董事会审议事项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
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
  现将我在2025年任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林俊,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
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3年11月担任上海审计中心审计部职员,
年2月担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年2月至今担任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所长。2019年4月至2025
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及专门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
我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会议,我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我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
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
内,我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
  (二)现场考察情况
会谈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及时获悉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
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
  (三)公司配合情况
  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为我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
产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与我进行及时沟通,对我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进行说明
或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计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合
规,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明会,听取并解答中小投资者的提问,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和交流,同时监督公
司治理,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5月1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我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和聘任程序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
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我与其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吸引和保留优秀人员,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
利益结合在一起,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并制定《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我与其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4月17日,以11.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0名激励对象授予1,9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客观、公正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俊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凌志软件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