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现任独
立董事郝先经先生、陆银娣女士、HO KWOK WAI ANDY(何国伟)先生的任职
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进行核查,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独立董事郝先经先生、陆银娣女士、HO KWOK WAI ANDY(何国伟)先生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 郝先经 ,于 2022 年 8 月起担任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
持独立性。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本人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本自查情况表,并对自查情况表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事项 自查结果
□是 ? 否
会关系,是否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属企业任职?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是 ? 否
控制人任职?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是 ? 否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如上述任何一项填写为“是”,请在以下就具体事宜进行详细解释:
经自查,本人 2025 年度不存在违反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形。本人承诺在后续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报告人:郝先经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 陆银娣 ,于 2022 年 8 月起担任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
持独立性。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本人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本自查情况表,并对自查情况表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事项 自查结果
□是 ? 否
会关系,是否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属企业任职?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是 ? 否
控制人任职?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是 ? 否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如上述任何一项填写为“是”,请在以下就具体事宜进行详细解释:
经自查,本人 2025 年度不存在违反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形。本人承诺在后续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报告人:陆银娣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 HO KWOK WAI ANDY(何国伟) ,于 2025 年 9 月起担任青岛百
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
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
持独立性。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本人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本自查情况表,并对自查情况表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事项 自查结果
□是 ? 否
会关系,是否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属企业任职?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是 ? 否
控制人任职?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是 ? 否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如上述任何一项填写为“是”,请在以下就具体事宜进行详细解释:
经自查,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违反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形。本人承诺在后续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
持独立性。
报告人:HO KWOK WAI ANDY(何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