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邵春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邵春阳)作为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
届、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邵春阳,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涉外经济律
师事务所律师、Simmons&Simmons 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顾问,Sidley Austin 律师事务
所任资深中国法律顾问,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仕达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任合伙人、主任,微创医疗科学有限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湖岸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
姓名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邵春阳 7 0 7 0 0 否 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接到董事会会议通知后,均认真研读会议材料,主动与
公司管理层沟通核实相关情况,确保全面、准确掌握议案背景与核心内容。会议期间,
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结合自身法律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独立、审慎发表意见,
并对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
略与投资委员会。2025 年度,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3 次。本人分别出席专门委员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意见类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邵春阳 6 3 同意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出席审计委员会各项会议。履职期间,对公司定期报
告、内部审计等重要事项进行审慎审核,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切实保障公司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重
大事项进展,并对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本人同时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负责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专业合理建议,勤勉尽责履行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了独立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 关 于 预 计 2025 年 度 公 司 日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的
第二次专门 议 案 》
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工作汇报,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充分沟通,定期审阅相关审计资料,并结合自身法律专
业经验,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合法合规、有效运行,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本人
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在年度审计计划制定阶段即进行事前审核,
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关键事项充分交流,持续跟进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进
展,严格监督审计过程的合规性与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考察、与经营管
理人员沟通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落实情况。本人实地考察公司经营管理现场,与管理层进行深入
交流,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及经营发展动态,积极、审慎、有效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
事履职的规定,确保每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做好相应工作
记录。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事项,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息予以保密,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求,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
东关切事项。
(七)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持,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部门等人员和部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为本人解答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
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
况
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
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召开了第 四届董 事会第 一次会议, 2025 年 5 月 15
日 召开 公 司 2024 年 度股东大会 审议 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 ,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 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 。本 人对该 议案投 同意票,立 信会计师 事务所 具备 从
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体现了较强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
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相关人员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十 五次 会 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 议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案》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
的报告;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人的议案》。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除前述情形外,公司报告期内无其他提名、任免董事及聘
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七)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李世成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的情况
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持续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与规范运作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
密切沟通,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结合专业
优势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与规范运作。
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
业特长,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邵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