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独
立董事王一鸣、王强、劳丽明、王永(已离职)、邹奇(已离职)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2025 年 1 月 1 日至本专项意见出具之日,独立董事王一鸣、王强、
劳丽明、王永(已离职)、邹奇(已离职)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