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朱一鸿,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本人朱一鸿,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宁波大学助教、讲师、院长助理、商学院协理副院长。现任宁波大学副教授、
商学院党委委员;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年度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
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列席3次股东会。在股东会上,本人积极听取与会各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更好
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并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2024年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确认,对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进行了
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日常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定期审查公
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
审计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
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关注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
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
审议。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
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工作情况,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
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计师会议沟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现场工作,
重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同时,通过电话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公司证券市场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
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并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现场工作
时间不少于15天。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本人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任职期内,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予以配合,在召开董事会
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相关情况,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
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及时报送
相关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
主要经营情况和审计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
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
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展和市场开拓的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而发生的担保行为,有利于缓解资
金紧张的局面,上述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为公司进行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
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
发表了审计意见。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
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
东权利的情况。未来,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始终以独立、客观、
公正的立场深度参与公司治理各项事务,通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重点保
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积极践行企业可持续
发展理念,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推动公司实现长
远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一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