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融科技: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干文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1: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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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干文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干文华作为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
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海融食
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
职,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
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
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干文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江南大学食品
质量与安全本科毕业。2017 年至今担任上海市现代食品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理事
长、主任。2025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海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 26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应出席公司股东会
会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2025 年度,本
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
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情况。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
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
展情况。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
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
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建议,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
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干文华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干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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