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晓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1: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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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彭晓洁)
  本人作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 2025 年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勤勉尽责、审慎决策
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彭晓洁,女,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
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1992 年 7 月至 2019 年 12 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
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1 月至今任佛山大学会
计专业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工商管理学科带头人、校会计专业负责人;
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金晖隆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控制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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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规的要求,均按时出席上述会议。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了解经营管理和业
务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利益为原则,谨慎表决。2025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各
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所审议事
项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彭晓洁      8       8        0          0     否       4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
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项议案和相
关文件,详细听取了管理层对相关事项的说明与汇报,结合自身专业经验,为专
门委员会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并与其他委员充分交流沟通,认真履行了相
应职责。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认真审议公
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审计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结合自身专业
和经验,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
审核,经审查,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
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第 2 页/共 5 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及建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有公开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所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充分发挥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作用,就年审计划、关注
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的进展
情况,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董工作情况
间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考察,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
及内部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网络会议等方
式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
见。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网络传媒的报道对公司的影响,并关
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
工作,董事会在会议召开前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管理层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
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对相关建议与疑问均予以认真回应和探讨,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良好环境,本人在
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 15
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第 3 页/共 5 页
断并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
                《2025 年一季度报告》
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内控规范有效。公司披
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相关规定。
  (二)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意见,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在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公
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且此
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职条件等进行了审核,并对相关议案发表
了同意意见。经核查,相关人员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与专业能力,提名及聘任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均已按规定履行审
议程序。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对公司制定的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认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制定和发放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
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薪酬事
项时,关联董事对薪酬方案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第 4 页/共 5 页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各项业务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始终恪尽职守,
坚定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并特别关注和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继续秉承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决策服务,进一步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彭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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