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寇纲)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谨慎诚信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
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寇纲,1975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信息技
术专业。历任美国Thomson-Reuters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科学家、电子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和博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执行院长。现任
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以及大数据研究院院长,同时兼任
全国政协委员、湘江实验室副主任、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副理事长等职务。2026
年1月至今,任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本人已按要求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
查报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应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
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
议案回避表决外,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的工作。本人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年度绩效和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重点关注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开展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促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尽职履责。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需求,在其他重大人事任免上,积极挖掘并推荐合适人
选,有效助推公司核心团队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委员职责。
公交业务、公司战略规划及管理输出等相关事项。结合外部行业竞争、政策导向
与区域资源禀赋,建议公司要立足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坚持主业挖潜与新兴业务
拓展协同推进,持续加强国家及行业政策的深度解读与研判,同步加快数字化建
设赋能战略落地与治理提升。
联交易额度和关联财务资助两项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初次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代表关于
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报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年审工作安排和预审
开展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内审工作人员就财务、内部控制的年审事项进行
了充分讨论,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以及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构发布的研报,并对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核查,提示公司重点加强对新闻
宣传以及互动平台的信息管控。同时,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最新制度,深化对公司治理规范和独立董事履职的认识和理解,
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建议。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
的沟通交流,通过参加股东会、关注网络互动答复及公司舆情信息等形式,详细
了解、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相关子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系统调研租赁业务、科技平台的商业模式与运行逻辑,
并就数据治理、技术应用等核心问题与项目负责人开展深度讨论,现场工作时间
超过15天。此外,本人借助参加会议、电话沟通、微信交流、听取报告等多种方
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听取公司战略规划、
重大投资、利润分配等事项汇报,围绕公司经营业态优化、行业发展趋势研判、
新兴技术融合应用等关键议题,与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充分交流,为公司治理完善
与经营决策优化提供专业视角与学术支撑。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定期汇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
开展现场调研等。同时向本人提供政策咨询、监管动态、履职规范等学习内容,
为本人做出独立判断和规范履职提供充分保障。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东权利、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充分发挥自身的经验和专长,持续关注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就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控股
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两类需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相关
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出发点,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
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评价过
程中未发现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
且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在往年与公司的合作过程
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表现出
了良好的专业水准。本人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六)聘用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立董事,经永锋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经董事会和股东会
审议通过,同意选举刘石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和
聘任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
就等方面
本人核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依据及决策程序,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
规定,薪酬政策的执行有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从而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和效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深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监督与决策咨询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司业务布局、行业趋势及经营动态的全面了解,并充分发挥自身在经济管理、大
数据领域的学术知识和经验优势,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多具有前瞻性、
建设性的参考建议。
独立董事:寇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