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伏军)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公司制度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主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董事会决议
落实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潜在影响,
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伏军,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学
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系主任。兼任北京金融法院咨
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中国法学
会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广
州仲裁委员会、宁波仲裁委员会、温州仲裁委员会、厦门仲裁委员会、重庆仲裁
委员会、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开滦能源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
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故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
形。本人出席的股东会、董事会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员根据分工情况分别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进行提交。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发展规划的制订,对经营目标、发
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建议。就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新一
届管理层工作进行严格审核,积极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相关职能。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年报审计工作等
事项进行了审阅,发挥了审计委员会专业水平。2025年,本人就《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相关费用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度审计相关费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
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2025年,本人就《关
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
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持密切沟通协作,持续关注并认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涵盖年度审计计划、季度
报告、专项检查等相关事项,推动内部审计团队提升专业能力,强化公司风险管
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顺畅沟通,及时跟
进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进度,督促审计工作独立、规范开展,确保审计
结果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通联络,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重点对公
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累计现场工作时长达到 15 个工作日。同时,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
发展的影响,及时关注媒体及网络相关报道,动态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与整体
运营情况,积极、审慎、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及人员核实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始终以谨慎、忠实、勤勉的态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
求开展信息披露,保障公司 2025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有效
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律法规与监管制度,重点深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
相关规定的理解与运用,切实增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履职水平。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董事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均予以充分尊重和积极落实。同时,为保障独立董事
能够审慎、客观履行职责,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均及时向独立董事发送会议
议案及相关背景资料,便于独立董事全面、充分掌握相关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
事知情权,为独立董事依法有效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
(八)其他事项
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
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定期报告、内控报告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上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韩洁女士、张杨先生、马殿富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松令先生、伏军先生、陶伟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雷雷先
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上述议案于2025年12月19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过对被聘任人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本人认为被聘任人
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与能力,公司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进行把关,审
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在为公
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事务所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事务所为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秉持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
事项,均仔细核查相关背景资料,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审
慎行使表决权,为推动公司规范治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履
行了应尽职责。
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
伏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