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
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公司的
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
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
勤勉的职责和义务。
本人自 2025 年 2 月 1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
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培庆,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医
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 9 月至 1999 年 7 月,任中山医科大学生
理教研室博士后、副教授;1999 年 7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中山医科大学医学院
药理教研室副教授、教研室副主任;2002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中山大学药
学院教授、副院长;2012 年 6 月至今,任中山大学药学院教授、新药研发技术
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
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在内的所有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独立行使表决权。
事会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0 次,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对提交
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同意票。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刘培庆 6 6 0 否
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刘培庆 2 2 0
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共参加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
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7 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案》
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以合理谨慎的态度投出赞成票。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关
注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进展情况,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审计工
作。
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6 日,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
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
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渠道,积极与中小股东保持
沟通,认真听取各方意见。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管理层
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通过现场沟通和电话、
微信等通讯方式,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情况,并就续聘年度审计机
构等重大事项积极征询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
地配合了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交易情况。
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
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财务信息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
公司已按规定时限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人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实际
运行情况。
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
客观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
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韩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聘任过程合规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更正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换届
选举相关议案,选举陈庆财、王孝雯、周素玲、马竞飞、陈祥峰、宗在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姜柏生、林振兴及本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马竞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陈祥峰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韩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认为,本次董事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人员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根
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方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审议通过。该方案兼顾了公司经营实际与行业薪酬水平,契合公司当前发
展阶段,有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本人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
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
董事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自身药学专业优势,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战略发表
相关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培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