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巷: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君)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1: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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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君)
  作为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
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1年9月16日当选为独立董事,于2026年2月28日申请辞去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本人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
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君,198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工程师、江苏省政
府采购评审专家。曾任职于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现任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部总监。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共参加4次会议,均亲自出席,认
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所作的陈述和报告以及公司股东就
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本人亲自出席参加会议12次,并
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本人均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
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仔细阅读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
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
则,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全方位、多角度地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
理,提出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对公司运作
合理性和公平性的有效监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
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
期报告、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内部控制、薪酬审核等诸多事项,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上,本
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针对公司关联交易等相关议案,本人均进行了详细的审
查工作,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
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
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认真解答投资者提
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平时也留意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
道和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
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利用参加
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本人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
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本人提出的诉求能够做到及时、充分响应,积
极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
的支持。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会会议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
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之前,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向本人提供
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参与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和本人的专业判断,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基于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
关联方应收账款管理情况,在董事会及专门会议上督促管理层重视应收账款回
款问题,要求管理层尽快收回货款。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审议担保事项之前,就该担保事项向本人提供相关资料
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参与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并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报告
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均履行了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并披露。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安排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审
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四)董事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拟选举和聘任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
履职经历等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报告期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制订和发放进行了审查。
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结合
了公司的实际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能够起到激励
和约束的效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
度的规定。公司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金额情况相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
独立性等方面,认为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披露信息。本人认
为公司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未能及时履行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承
诺的情形。
  (八)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九)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每年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
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基于对合并外关联方销售、收款及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估,为更加
谨慎、客观、准确地反映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公司自2024年12月1日起,修改
应收款项的关联方组合计提方法。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
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充分履行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认真、积极参
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
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查和讨论,作出客观专业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
任独立董事之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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