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独立
董事,2025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进行换届选举,本人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并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届满离任。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中国国籍,1972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执业药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佐
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佐力
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凯欣医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08
年 3 月至今任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事业部总监。2015 年 11 月至今
任浙江佐力创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佐力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
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1 年 4 月
至今任浙江佐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1 月至今任青海珠
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8 月至今任浙江佐力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出席
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本年应参 亲自出 本年应参 亲自出 本年应参 亲自出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加次数 席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 - 1 1 2 2 2 2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认真审
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及时向公司了解有关情况并积极参与讨论,最大限
度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
观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维护公司规范
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 年,我未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内的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
并进行年报沟通会议,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认真聆听到会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共计 17 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
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收到会议材料后积极审阅议案事项,并与公司讨
论议案事项,听取相关人员汇报,认真审议相关报告,基于自己的专业背景,运
用专业知识,严肃行使职权;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
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战略发展、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对公
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等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积极与会计师沟通,在年审
会计师进场前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在年报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与
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事项。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行动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公司董事会和管
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充分保证了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
决策权。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提供我所需的会议资料和信息,
如实回复询问,相关工作人员能积极配合我的工作,为我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
条件。
我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我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
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
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我认为,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董事及高管任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换届选举工作。2025 年 12 月 1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
议案》,作为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我对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事项进行了审核。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未发现存
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4 年度勤勉尽责,能够胜任任职工作,企业在其具体管理下
经营状况良好。2025 年的薪酬方案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职
务贡献并参考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另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
机制,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
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
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拓展的资金需求,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较好地履行了所作的承诺,未有违反各自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各期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
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
内控工作,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应有的控制与防范作
用,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十)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及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各
自的职责。我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就
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薪酬制度与考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表现及评价
等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向董事会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
效率与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积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治理结构、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冯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