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规章制度,忠实、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
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卫国,男,汉族,1973 年 8 月生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南开大学,本科学历,主修法学,中共党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
格证书,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现任新疆鼎泽凯律师
事务所执业律师;2025 年 3 月起担任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可
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选举本人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任职。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37 项议案,本人通
过网络视频出席参加会议,经对议案详细审阅后,均投同意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人的专长,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16 项议案;提名委员会
召开 2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5 项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 2 项议案;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1 项议案。
(三)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各方对本人开展的各项工作均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
隐瞒等情况,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建立了第六届董事会
及第六届董、监、高微信沟通群,专门发布相关会议通知及资料,作为公司常态
化沟通渠道,本人及各位董监高均在群内保持了良好和有效的沟通,积极回复相
关信息并做出专业判断,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能够认真为我准备
相关会议资料,使我能够有效进行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我也时刻关
注公司在媒体方面的动态,立足外部多视角、全方位地了解公司情况。
(四)参加培训情况
本人作为专业律师,时刻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
加上交所企培部组织的《2026 年第 1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完成学
习。
(五)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未公开向股东征
集投票权,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六)中小股东互动情况
本人切实履行独立监督与勤勉履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
召开的“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近距离对接市场、中小股东,直观了
解投资者诉求与关注点,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及回复。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任职以来,重点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增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等事项;对公司在相关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
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暂不涉及审议关联交易等相关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认真研读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
行必要的了解与核实。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事
宜进行了审议,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提名履行了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
本人不涉及审议表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的必要审批、报送程序,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
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确认续聘。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
五、综合评价
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加
强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
完善与优化,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