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
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谢德兵先生、冉克平先生和左士萍
女士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谢德兵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各委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周崇庆先生因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满 6 年,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正式
离任,由公司股东大会补选谢德兵先生为独立董事,并接任周崇庆先生原担任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员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积极发表专业意见。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审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和
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年度自评工作计划及安排。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报告初稿
及其他报告的初稿》《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审计部 2024 年度工
作总结及 2025 年内审计划》《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公司审计部 2025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就 2025 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并且在审计期间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我们认为大信
在本次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勤勉尽责,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职过程规范,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重大事
项检查报告等资料,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强化公司内部
审计的检查监督能力,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并在
日常经营过程中得到了贯彻和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控
建设的相关情况。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规定,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的严格执行,
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且交易双方在遵循平等、自
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上协商一致,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
审查作用,尽职尽责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
效运作,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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